眼干、眼澀、眼疲勞,工作中一整天都對著電腦屏幕,回到家又不舍得放開手機,很多小伙伴們都因用眼過度、眼睛疲勞,而選擇使用眼藥水等眼用制劑來緩解眼部不適。
可對大多數人來說,通常一瓶眼藥水打開后滴上幾次,還剩下不少,那就下次不舒服了再找出來使用。可是,剩余的滴眼液還在不在藥品規定的有效期內?還能否繼續使用?可以繼續使用多長時間呢?
事實上,眼藥水等眼藥制劑也是藥品,也是有有效期和使用期限的,而且開封后的貯藏和保存,也有著嚴格的要求。下面就來教您正確認識、使用眼用制劑。
眼用制劑開封后,使用期限不超過4周
在這里,需要跟大家普及一下兩個相似的概念:有效期和使用期限。
有效期:指藥品在規定的貯存條件下,能夠保持質量的期限。
使用期限:指打開藥品最小包裝后在規定的貯存條件下的保存時間。
《中國藥典》2015版《制劑通則》中規定:眼用制劑(滴眼劑、洗眼劑、眼膏劑、眼用乳膏劑、眼膜劑等)啟用后使用期限最多不超過4周。因此,除非說明書中另有規定,對于開封后的眼用制劑,即使仍在藥品有效期內,開啟后最多在4周內使用。
眼用制劑一旦開封,容易在使用和保存過程中被淚液及空氣中的微生物污染,產生安全隱患。
即使大多數眼用制劑中添加了抑菌劑抑制細菌生長,防止藥品變質,但其在貯存過程中仍然有可能因藥物成分或包裝容器等因素影響而發生變化。
因此,要規定開封后的使用期限來確保使用的安全。
期限更短或更長,特殊說明要看好
凡事總有例外,眼用制劑由于特殊包裝形式、藥物性質等因素,會有一些使用期限或長或短的特例:
采用特殊的罐裝封裝形式
這種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如羧甲基纖維素鈉滴眼液等,采用的是無防腐劑單劑量包裝,這類滴眼液顧名思義,小瓶中裝載的藥量只供一次使用,用后即棄。還有一種形式,如采用多劑量無氣泵裝置的玻璃酸鈉滴眼液(如海露),該藥即使沒有抑菌劑,也可在開封后使用12周。
藥物性質的因素
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膠、重組人表皮生長因子滴眼液、環孢素滴眼液、麝珠明目滴眼液等,使用期限從7天到15天不等。
怎樣使用眼藥最穩妥?
既然眼藥的使用期限五花八門,那么廣大患友該怎么做到正確使用呢?
在這里,給您幾個建議:
1、仔細閱讀說明書,如果有特殊的使用期限規定,嚴格執行。若無,則開封后四周內使用。
2、藥品的外包裝盒不要扔掉,在上面寫上藥的開封日期“于xxxx年xx月xx日打開”或根據使用期限標注“在xxxx年xx月xx日之前使用”等信息,起到必要的提示作用。
3、您也可以到用藥咨詢中心,讓藥師指導您正確使用。